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哎呀
過的太順遂了
不僅忘了一點東西
昨天到『台南市立文化中心』聽合唱團
(2百萬年沒去了)
穿著一身輕便
穿著自以為是的柏肯
在外面排隊、進場、選位子
我跟我老母討論:還滿多人的嘛....滿場ㄟ....
說著說著
看一下左邊的年輕女生
看一下右邊的爸爸級
看一下前面的媽媽級
...
....
..........
媽媽級的人物 穿黑色禮服 頭髮sedo過
爸爸級的人物 穿著合適的衣著 穿休閒鞋或皮鞋
年輕女生 穿all star或是包鞋
我....
居然穿一雙柏肯拖
當下我只想把腳藏起來 還有希望燈趕快暗下來
我是怎麼了?!?
怎麼會這麼沒禮貌?
我真的該好好檢討
去什麼樣的場合,有什麼樣的裝扮
尊重自己 也尊重別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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